服 務 簡 介
我公司攜手深圳太平洋人壽保險公司推出一款商業(yè)保險——團體人身意外險,每人每月8元人民幣以記名的方式投保。該款保險責任全面,包含了團體意外傷害身故和傷殘十級、意外傷害醫(yī)療賠付或住院的補貼給付。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可以免費辦理變更、新增和減退保手續(xù)。歡迎新老顧客來電咨詢、購買,聯(lián)系電話:0755-25561815
團體人身意外險承保方案
被保險人
凡年滿16周歲至6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職、在編人員,均可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
投保組合方案
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附加團體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
附加團體意外傷害住院補貼醫(yī)療保險
險種介紹
一、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在保險期間內(nèi),被保險人發(fā)生下列保險事件,保險人負下列保險金給付責任:
1、 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180內(nèi)以該次意外傷害為直接原因身故,本公司按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2、 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所致殘疾,保險人按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及該項身體殘疾所對應的給付比例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意外傷害發(fā)生之日起第180日時的身體情況進行鑒定,并據(jù)此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造成兩項及以上身體殘疾時,本公司給付對應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時,本公司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3、保險人對每一被保險人所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以保險單所載保險金額為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金額時,本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附加團體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
因意外傷害而支出的經(jīng)區(qū)縣級以上(含區(qū)縣級)醫(yī)院或本公司指定或社保認可的醫(yī)療機構治療的醫(yī)療、醫(yī)藥費用,對于一次事故中直接用于治療的手術費、藥費、治療費、化驗費、放射費、檢查費(每次治療以300元為限)、輸血費,敷料費,等醫(yī)療費用1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的比例在保險金額內(nèi)報銷。
三、附加團體意外傷害住院補貼醫(yī)療保險
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本公司按實際住院天數(shù)以及投保時雙方約定的日補貼金額給付意外傷害住院補貼金。無論被保險人一次或多次遭受意外傷害而進行的住院治療,本公司均按規(guī)定給付意外傷害住院補貼金,但在保險期間內(nèi)對同一被保險人一次或多次累計給付意外傷害住院補貼金以180天限,當累計給付天數(shù)達到180天時,本附加合同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操作細則及理賠服務
承保操作
首次投保時,投保人應向本公司提供每一被保險人的資料(投保人須提供蓋章確認的資料原件),包括被保險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受益人姓名,在繳納保險費后,保單正式生效。
保險金的申請
申請理賠材料詳見下表:
申請項目 | 應備文件 |
1、理賠申請書 2、被保險人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 3、傷殘鑒定原件 4、意外傷害事故證明 5、死亡證明 6、戶口注銷證明 7、病歷、門診藥品費用清單(或處方) 相應醫(yī)療檢查化驗報告、長短期醫(yī)囑 8、門診醫(yī)療費用原始收據(jù)及明細清單 9、入、出院證明 10、住院費用明細清單(或處方),長短期醫(y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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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 害殘疾 | 1.2.3.4 | |
意外傷 害身故 | 1.2.4.5.6 | |
意外傷 害醫(yī)療 | 1.2.4.7 8.10.11 | |
附加住院補貼 | 1.2.9.10. |
注:理賠資料提供的原則是被保險人盡量將所有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zhì)、原因、傷害程度等有關的醫(yī)療單據(jù)、醫(yī)療報告、各種證明等保存完整并提供給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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