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今日舉行發(fā)布會,介紹2014年第一季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進展情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新聞發(fā)言人李忠在發(fā)布會上表示,截至目前,重慶、陜西、深圳、山東、北京、甘肅、上海、天津、山西9個地區(qū)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月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3.2%。
據人民財經統(tǒng)計顯示,從絕對數上來看,全國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均為上海,分別達到1820元和17元。從調增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資漲幅收窄跡象比較明顯。2011年全國有24個省份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達22%;2012年有25個省份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幅降至20.2%;到2013年,全國有27個地區(qū)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調增幅度為17%。今年,截至目前。9省市最低工資平均調增幅度僅為13.2%,為近年來最低。
李忠在表示,下一步將以工資集體協商為重點,推進實施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攻堅計劃,擴大集體協商覆蓋面、提高實效性。繼續(xù)指導各地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進一步健全企業(yè)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繼續(xù)完善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深入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chuàng)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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