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記者獲悉,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仍可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享受15天晚育假,也就是可以休143天產假!
作者:中深力 | 發(fā)布時間:2016-05-19 | 標簽: 二胎 陪產假 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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